司法鉴定意见书 · 亲子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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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鉴字〔2015〕第121号

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鉴定意见书

卷内编号 09/17 出具日期:2015 年 12 月 14 日

委托人辩护方(临川县正衡律师事务所)
委托事项亲缘关系鉴定
送检材料骨骸碎片一份(承办机关移交);被鉴定人血样一份
被鉴定人钟洄,女,1991 年生

检验方法

采用 STR 分型方法,对上述两份检材的常染色体 STR 基因座分型比对。

检验结果

两份检材在全部检测基因座上的分型结果符合亲代与子代的遗传规律。

鉴定意见

支持陈殊为钟洄的生物学父亲。

另注:委托方另行委托的院校人员所作的庭外初步筛查,不计入本意见书。

鉴定人:(签名)、(签名)

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专用章)

2015 年 12 月 14 日 抄送:委托方(庭审出示)